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1-08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孫婷婷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孫婷婷) 廣州即將迎來村、居委換屆選舉,為保障村(居)民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權利,有效防止和查處村(居)級組織換屆中的賄選行為,日前蘿崗區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《廣州市蘿崗區村(居)級組織換屆防治賄選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並於2013年12月31日由區紀委、區委組織部向全區印發。辦法規定,在換屆選舉期間,不管是參選人,還是其親友,直接或者間接給予3人以上每人每次超過50元,包括吃請,不論參選人能否當選,都算賄選,要依法追究責任。
  紅白喜事宴請需報告
  辦法列舉了12種賄選行為,大致概括為本人,或其親屬,或指示他人,直接或者間接給予,或者承諾給予3個及3個以上選舉人50元錢,或者等值的物品、吃請等,無論參選人最終能否當選,都認定是賄選行為。
  如果家裡有特殊情況,比如參(候)選人如因自己家庭的紅白喜事需要宴請選舉人的,必須提前或於宴請結束後的24小時之內,將宴請的事由、費用、地點及選舉人名單書面報告選舉委員會,選舉委員會須及時向選民張榜公佈並妥善保管書面報告原件。一經發現實際宴請與書面報告所載內容不相符的,按賄選論處。
  除取消參選資格外還要追責
  對經查核屬實的賄選行為,除取消其參(候)選人資格或宣佈當選無效外,情節較輕的,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責令作出書面檢查;情節較重的,由公安部門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有關規定給予治安處罰;違犯黨紀政紀的,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  辦法規定,所有選民都有舉報賄選的權利。舉報人可以書信、口頭、電話、手機短信和電子郵件等方式,向所在街鎮黨(工)委或紀(工)委進行舉報。提倡署實名舉報賄選。惡意捏造賄選事實誣陷他人,同樣屬於破壞選舉的行為,也應依法查處。
    (原標題:請3名以上選民吃飯人均超50元即算賄選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e81xeors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